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是公民的基本权益,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安宁、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以来,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大对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个人信息处理者也逐步提升个人信息保护合规能力和水平。但是,随着数字化的深入推进,个人信息的收集、流动、利用日益频繁,个人信息保护形势面临一些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应对。
数字化生存时代,无信息不生活。个人信息主体在社会生活过程中被动留痕越来越多的信息,同时,出于监管和服务数字化的需求也要求个人主动提供越来越多的信息。一方面,网络服务提供者凭借其技术、信息、资源上的优势地位,可通过记录的各类数据对用户实施画像、大数据分析,并追溯、识别出特定个人。另一方面,在消费、金融、电子政务等与现实联动的服务场景中,用户不可能完全隐藏真实的自我而伪装一个虚拟的身份。“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谁”的现象已发生改变,如今许多个人信息处理者不仅可以知道“你”的身份信息,更可进一步获知“你”的生活轨迹、个人兴趣喜好,人们在网络上甚至比在现实中更加透明。
数据要素市场化背景下,个人信息价值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作为数据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用于市场分析、精准营销、征信评级等用途,具备很高的商业和社会价值。由此,各类主体更有动力、更有动机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数据交易、共享、开放等行为愈发频繁,个人信息流转节点、处理主体不断增多,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或遭非法使用的风险。为追逐利润、获取竞争优势,一些个人信息处理者过度采集、违法采集、超范围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数字技术迭代发展过程中,个人信息处理者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成本更低,途径、场景日益多元。除通过提供服务采集个人信息外数据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还可以通过爬虫软件爬取公开信息、参与数据交易流通等方式,扩充自身个人信息数据源。上述来源获取的数据可能存在个人信息处理授权瑕疵,且质量良莠不齐,真实性、时效性难以保障,一旦同其他途径采集的个人信息融合,经过多次加工、流转后将更不易追溯、辨别,削弱个人对其信息使用状况的知情程度和控制能力,并可能产生虚假信息等其他风险。
数字应用场景多样化,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能力未能像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那样广泛,未能同个人信息处理风险同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实效性遵循“短板效应”:从单一个人信息处理者角度来看,在个人信息处理全流程中,任一节点的个人信息保护出现纰漏将损害整个系统的防护水平。从个人信息流转过程来看,任一个人信息处理者未能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会同时给其他合作方带来不利影响。这意味着,每一次数字技术创新、数字经济业务拓展,都可能伴生新的个人信息处理风险。相比之下,目前可用于风险评估、事件监测、监管执法、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技术工具虽有发展,但智能化、精准化、全时化程度不足,防护能力、合规效率尚不能完全满足实际需要。
面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治理难、维权成本高。除服务提供者侵犯个人信息权益外,个人也有可能对他人个人信息实施窃取、泄露、非法提供等行为。由于网络的无边界性,维权、执法活动往往滞后于个人信息传播,个人信息受侵犯造成的负面影响难以弥补和挽回。诉讼、执法过程中还面临着电子数据固定取证难度高、成本投入与收效不成比例等问题。监管执法过程中,业务规模较大、个人信息持有较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会优先受到关注,规模小、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不易被及时发现和查处。类似情形如未被发现、曝光,受害者就难以意识到自身个人信息已遭侵犯,更难以采取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系列新变化为贯彻落实好个人信息保护法有关要求提供了新的启示。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仍会面临更多更复杂的情形,遇到新问题和新挑战。完善个人信息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监管者与个人信息处理者间的沟通和协作,细化各项合规要求,提升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规意识与合规能力。二是审慎设计治理方案,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提供适当的激励政策,更好助推企业自律合规。三是提升治理的灵活性,研判技术创新趋势、经济发展趋势,更好更快回应前沿问题,满足发展需求。四是发展法律科技,推动引导监管工具、合规工具的应用,更好赋能监管与合规。五是推进多元治理,通过鼓励行业自治、发展第三方评估信托机构、增强个人维权意识能力等方式,形成个人信息保护更强合力。(周辉、孙牧原)
高质量构建“大思政课”工作体系要聚焦目标、效果和特色,着力破解思政课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带动思政课叙事表达体系和场景体验模式的深层变革。
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植根于5000多年的文化沃土,是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上,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发展,各国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也需要应对新的全球性问题,国际社会迫切需要携手合作,共同打造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值此之际回望2023年,中国经济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展望新的一年,我国经济发展依然将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同时也具有体量大韧性强创新后劲足的竞争优势、宏观经济政策回旋空间大的支撑效应、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增长红利等三重有利支撑。
要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为重点,在“加减乘除”上做文章,推进机构改革再深化,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新动力。
面对不断升级的数字社交产品,反而需要青年人意识到沉浸式社交环境背后的营销策略与运作逻辑,从而与社交媒体生成的感官刺激与虚拟自我保持距离。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提出,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宗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根植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中国的初心使命,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高度统一。
冬至阳生,岁回律转。在新的一年,我们站在这一年的不易成果上,对未来充满信心,更加需要接续奋斗、砥砺前行,取得更多发展成果。
针对目前思政课教师供给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思政课强起来的发展需要这一突出矛盾,要切实提升教师供给能力,改进教学方式,推动新时代思政课朝着高质量发展。
我国始终主动实行扩大进口的战略和政策,连续举办进口博览会,倡导开放合作,与既往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主张存在根本差异,为维护开放的世界经济注入了强大动力。
面向未来,要进一步扩大“朋友圈”,绘制好“工笔画”,对接好“硬联通”与“软联通”,秉持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为实现民族复兴和推进全人类的福祉而努力奋斗。
文化交流很重要,我们在讲“一带一路”的时候,也需要讲“共建国家”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其实我们面临着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问题,“一带一路”不是单方面的施与,而是双向的或多向的互利。
我们必须要全面把握东北向北开放的历史使命,通过推动东北亚次区域、国别合作,破解东北亚各国战略意图和利益不同、战略互信缺失的困境。
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0.2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41.5%,数字经济成为我国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
坚持以习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准确把握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的时代内涵和实现路径,是新时代新征程把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治建设推向前进的必由之路。
习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回答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形成一系列原创性理论成果。
深刻的理论来源于人民大众的实践,只有不断拓展理论的深度和广度,用“大众话语”说清“理论话语”,理论才能真正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的尖锐武器。
“千万工程”把村庄整治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以乡村经营为抓手,持续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将生态红利变为民生福利。
区域国别学是典型的交叉学科,只有从不同学科视角贡献知识增量,通过融合、碰撞和创新,才能最终形成学科共识。